自1957年独立以来,马来西亚的经济活动已经从橡胶和木材等初级商品转向工业化。为了满足商业界在制造和贸易设施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并吸引更多的海外投资,马来西亚政府于1990年5月10日颁布了《1990年自由区法》。自由区内的活动受1991年自由区条例管辖。
正如《1990年自由区法》的第3(1)条所述,财政部长可以宣布一个区域为自由区。自由区是一个在海关最低幅度的管制下进行的商业和工业活动的安全和指定区域,被视为马来西亚境外不受《1967年海关法》、《1976年货物税法》、《2018年销售税法》和《2018年服务税法》管辖的地方,但《1967年海关法》第31条禁止进出口的情况除外。然而,进出自由区的人员和货物流动受到严格控制。
财政部长可以委任根据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或州政府法律成立的任何法定机构,或任何公司作为自由区管理局,以管理、维护和运营任何自由区。 打算在自由区经营的公司(可由外国投资者 100% 拥有)必须获得自由区管理局的事先批准。
目前自由区的主要活动包括了电子电气工业、石油化工、食品、塑料、医疗器械、总装工业、服务业、物流、仓储、电子商务等。
自由区分为两种类型:
- i) 从事制造业活动 – 自由工业区,
- ii) 从事商业活动 – 自由商业区。
自由工业区 (FIZ)
公司必须出口至少80%的产品,并且其原材料/组件主要是进口的才能有资格在Fiz运营。 如果FIZ内的公司已获得MITI批准减少其出口条件降低到60%的批准, 还可以向海关申请出口其产品的 60%,而不是80%的许可。
在FIZ经营的公司可以享有免税进口原材料, 包括包装材料以及用于生产其制造许可证中规定的产品的机械和设备(除非这些制造商免于申请制造许可证)。 Fiz内的公司免缴消费税、销售税和服务税。 然而, 不直接用于制造过程的原材料或部件,例如燃料、办公家具和设备(包括食品和饮料)、空调、车辆和备件、建筑材料、叉车、消防设备、污染控制设备和工作人员服装, 将不享有上述所提到的关税/免税。
由于 FIZ 被视为在马来西亚境外,因此从 FIZ 进入马来西亚主要关税区[1] (PCA) 的任何货物都被视为进口货,并需缴纳现行关税、消费税 , 和销售税。FIZ最多可以将产量的 20% 出售给 PCA,因为FIZ将出口最多80%的产量。从FIZ 生产并带入 PCA 的货物被视为进口货物,因此货物必须在海关表格 1 中申报进口。同样的,从 PCA 带入 FIZ 的任何货物都被视为出口货物,应在海关表格 2 中申报。
FIZ 管理的公司可以将半成品和原材料发送到另一个 FIZ ,或合格仓库许可证(LMW)或 PCA 中的其他工厂进行特定流程,然后返回 FIZ 的公司, 但必须事先获得国家海关总局署长的批准。
在FIZ运营的公司有责任记录现场进行的所有活动的, 包括在场所收到并运往PCA的货物、废物库存和处置方法,并由自由区管理局和海关部门协商后的书面批准。与此同时, 海关部门受托控制出入境点的货物流动,搜查场所,车辆和人员, 并有权逮捕和扣押货物。
自由商业区 (FCZ)
马来西亚政府设立 FCZ 是为了促进马来西亚的商业和贸易活动,包括转口贸易[2],同时促进服务业的发展。由于活动的性质,FCZ 通常位于马来西亚港口附近,以方便散装拆解、重新包装从 FIZ 或 LMW 或 PCA 的公司进口或采购的产品。对于所有的进口产品随后将与其他产品一起再出口或作为在 FCZ 中重新包装而组成的另一个产品。在 FCZ 运营的公司免于支付进口关税、消费税、销售税和服务税。
除了吉兰丹州兰斗班让自由区、吉打州黑木山自由区和柔佛州士都兰海边自由区,FCZ的公司不允许进行零售贸易。 马来西亚目前有21个FCZ,主要分布在柔佛州、马六甲、吉兰丹、槟城、吉打、雪兰莪、吉隆坡、登嘉楼、彭亨和沙巴。
自由区的缺点
尽管自由区的公司可以享受许多优点, 特别是对进口材料、商品或设备的免税,但也有某些缺点或不足,这些包括:
- 必须遵守一个全面的监管体系, 海关部门有权进行监管审计;
- 取决于商业活动的类型的高实收资本要求;
- 需要特定的许可证或执照;
- 需要在该地区拥有并维护办公室, 这可能会增加运营成本。
总结
在马来西亚设立自由区有助于为在马来西亚经营的公司建立更有利和有竞争力的商业环境,并能助于吸引更多海外投资。 除此之外,马来西亚在技术转移、技能培训、发展当地辅助产业、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等方面都能从自由区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