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马来西亚创立企业

介绍

计划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的企业必须根据1956年商业登记法(ROBA 1956)或2016年公司法(CA 2016)或2012年有限责任合伙法来注册其业务。在马来西亚有着不同的公司经营模式包括:

  • 股份有限公司
  • 担保有限公司
  • 无限公司
  • 有限责任合伙
  • 合伙
  •   独资
  • 外企分公司

马来西亚最常使用的公司经营模式

在马来西亚最常使用的公司经营模式是公司注册。通过CA 2016,现在可以由在马来西亚居住并拥有马来西亚主要居住址的单个成员/单个董事成立一家私人公司。上市公司可以由一个成员组成。但是,大马交易所发布的《主要市场上市要求》要求公司至少有两名董事。公司董事不必是该公司的股东。

外企在马来西亚开展业务最常使用的公司经营模式如下:

  • 成立新公司
  • 分公司
  • 子公司
  • 与当地投资者合资

公司经营模式的选择取决于业务的性质和所做的投资。

外来投资的限制

一般而言,外来对马来西亚的投资几乎没有限制。因以下条件而异,外来投资者可以在新项目的所有投资持有100%的股权,以及投资在现有公司的扩展和/或多元化项目中。

对于每个不同的行业,企业都需要遵守相关政府部门针对特定行业发布的相应法规。一些行业法规对公司股权的外资拥有权施加了某些限制,并且一些法规需要在业务运营开始之前获得事先的法规批准。 受外来投资限制的主要行业包括:

  • 金融服务
  • 资本市场
  • 保险和伊斯兰保险行业
  • 石油工业
  • 通讯和多媒体
  • 批发和分销贸易(与大卖场以及食品和餐馆业务有关)
  • 教育
  • 货运代理和运输
  • 水源供应
  • 能源供应
  • 专业服务
  • 安全和职业介绍所

除了局限外资在这些领域投资的限制外,还有一些规定要求马来西亚土著民族必须拥有最低的持有权,即土著持有权。这些政策的存在是为了维护这些土著群体的利益。

其他必要条件

对于外来投资,当然还有针对行业的其他必要条件(法律、法规、细则和指南等),包括税收、投资激励措施、银行和金融、外汇管理、劳工法、不动产外来投资、环境法和知识产权也应予以考量。